12第 12 章(第4页)
邵晟挂了电话,对陆芊芊安慰:
“别急,稍等一下。”
两人坐在原地等了好一会儿,陆芊芊不断喝水,一点吃饭的心情都没有了,而邵晟则始终看着窗外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五分钟后,电话再次响起:
【邵总,房东说房子是他亲戚委托给他租赁的,租出去的舞室只是整体产权的一半,他没有权力售卖。】
“那租客呢?给他两倍或三倍的租金,问他能不能搬走?”
【恐怕不行,刚才我也联系了租客,租客说很喜欢那个地方,多少钱都不愿意放弃。】
邵晟一叹,表示知道了,挂了电话看向不断摇头,面露愤怒,表示绝不接受这个结果的陆芊芊。
实在没办法,只得给黎遇拨去电话。
铃声响了好几声后,黎遇才接听:
【干嘛?】
邵晟听到她声音,即便凶巴巴的,也让他心里莫名一轻,忍笑问:
“会还没开完?”
【有话就说,一屋子人在里面等着呢。】
邵晟知道黎遇是溜出会议室接电话的,也不耽搁她时间,问道:
“哦,就是我想租个地方,但那个地方已经被租出去了,我想买人家不卖,我多出钱,租客也不愿意搬,这种情况还有什么办法能租到那间房?”
黎遇是邵晟的助理,不仅工作上提供帮助,生活中有很多事也是她帮着解决的。
就算黎遇解决不了,也可以找黎管家帮忙,黎管家虽然只是邵家的管家,但在邵晟的印象中,这世上几乎就没有他解决不了的事。
【你也说房东不卖,租客不搬了,还能有什么办法?】
邵晟想想也是:
“要不我越过二房东,直接找国外的房东买?多砸点钱呗。”
黎遇在电话那头好久没出声,就在邵晟以为她回会议室了的时候,电话里才传出一句:
【没用的。买卖不破租赁。】
“什么意思?我可以出很多钱,出到房东肯卖为止。”
【意思就是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的,就算你出钱给房东,房东同意把房子卖给你了,但租客不同意搬,你还是得继续履行上一个房主的租赁条约,不能强行让租客搬走的。好了好了,不跟你说了,你一走了之,我还得继续开会呢。挂了。】
黎遇说完,直接挂掉电话。
邵晟看着恢复的手机主界面,良久后才抬头看向对面一脸期盼的陆芊芊:
“抱歉啊陆小姐,我国民法典规定,买卖不破租赁。要不你还是换个地方吧。”
陆芊芊傻眼,神特么买卖不破租赁,她下意识发出质疑:
“民法典……对邵总来说又算什么呢?”
言情小说里的霸总不都是权势惊人、无法无天的吗?怎么租个房子都这么费劲?
“或许……您可以私下派人去找一找那租客,他要是不同意,你就用点……非常手段,总之我相信只要你愿意,一定会有办法帮我的。”
陆芊芊说完,再次对邵晟用了一点【魅力值】,她以为这样就能让邵晟像之前那样无脑答应她的要求。
但可惜这回邵晟没有任何反应,反而义正言辞的拒绝了她的请求:
“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,陆小姐你的要求恕我不能答应,告辞。”
邵晟说完这句话,感觉自己整个人都罩上了一层【伟光正】的光环,通透极了。
他起身,步履轻快,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个从一开始就让他如坐针毡的环境,留下在原地目瞪口呆的陆芊芊。